科普偏头痛的诊断与鉴别

根据偏头痛发作时典型的临床特征、家族史及神经系统检查正常,通常可做出诊断,临床表现不典型者采用麦角胺或曲普坦类试验治疗,协助诊断,通过辅助检查如头颅CT、MRI、MRA等排除其他疾病,如颅内动脉瘤。占位形成病变和痛性眼肌麻痹等,并要重视继发性头痛的各种先兆,即可确诊。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国际头痛协会的诊断标准ICHD-ⅢR1。

1.

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

(1)至少有2次符合标准(2)和(3)的发作。

(2)以下1种或多种完全可逆的先兆症状:①视觉;②感觉;③言语和(或)语言;④运动;⑤脑干;⑥视网膜。

(3)以下4项特征中至少有2项:①至少一种先兆症状逐渐进展≥5min和(或)两种或多种症状相继出现;②每个先兆症状持续5~60min;③至少一个先兆症状是单侧的;④先兆伴随偏头痛或在先兆发生60min内发生头痛。(4)至少具有下列各项中的一项:①符合下述②~④项,发作至少5次以上;②每次头痛发作持续4~72h(未经治疗或治疗无效者);③具有以下特征,至少2项:A.单侧性;B.搏动性;C.中至重度(影响日常生活);D.上楼或其他类似的日常生活使之加重;④头痛发作期间至少具有下列中1项:A.恶心和(或)呕吐;B.畏光和畏声。

(5)没有另一个ICHD-Ⅲ的头痛疾患诊断能更好地解释,且短暂性缺血发作已被排除(病史和体格检查提示,无器质性和其他系统代谢性疾病证据;或经相关检查已排除;或虽有某种器质性疾病,但偏头痛初次发作与该病无密切关系)。

注:若先兆期出现3种症状,可接受的最长持续时间为3×60min。运动症状可持续72h。失语总被认为是一种偏侧症状,而构音障碍则非如此。

2.

无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

(1)至少有5次满足标准(2)~(4)的头痛发作。

(2)每次头痛发作持续4~72h(未经治疗或治疗无效者)。

(3)头痛至少具有下列4项特点中的2项:①局限于单侧;②搏动性;③疼痛程度为中度或重度;④日常活动导致头痛加重或头痛导致日常活动受限、回避常规体力活动(如步行或上楼)。

(4)头痛发作期间至少具有下列中1项:①恶心和(或)呕吐;②畏光和畏声。

(5)无法用另一种ICHD-Ⅲ的头痛疾患诊断来更好的解释(病史和体格检查提示:无器质性和其他系统代谢性疾病证据;或经相关检查已排除;或虽有某种器质性疾病,但偏头痛初次发作与该病无密切关系)。

3.

偏头痛应与以下疾病鉴别

(一)丛集性头痛

(二)痛性眼肌麻痹

(三)紧张性头痛

(四)非偏头痛性血管性头痛

内容来源于:《卵圆孔未闭与心脑血管疾病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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